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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声明

发布时间:2014-05-28点击量:

近期,我公司接到学员反映,有个人甚至企业擅自使用“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商标或企业名称招收学员,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学员利益,同时给我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司依法注册并拥有“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所有权,并且经营的所有招生分部均为直营,任何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都无权以“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名义招收学员。

一、我公司设有6个招生分部(公司本部、西山区丽苑路分部、官渡区世纪金源分部、董家湾分部、嵩明县运管局分部、黄龙大街分部),所有招生分部为直营,其余均为假冒。

二、我公司唯一官方网站为http://www.yndfss.com.cn/,其它标称是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均为假冒。

三、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公司咨询服务热线0871—68629999进行核实。

四、我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方式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发现假冒我公司名义招收学员的行为,请拨打我公司咨询服务电话:0871—68629999,或向我公司邮箱yndfss@qq.com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馈,同时建议向当地工商局和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