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蒋颖、刘鸿同志通报表扬和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10点击量:
各部门:
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蒋颖同志、财务副主任刘鸿同志在2013年度中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在自己的岗位上任劳任怨、不懈努力得到了总公司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根据公司总经办决定给予蒋颖同志、刘鸿同志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同时号召全体员工学习他们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精神,为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决定。
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七日